吴江建立全国首个“破产企业劳动争议处置衔接机制”

全国首个“破产企业劳动争议处置衔接机制”在吴江成立。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社局、检察院、法院联动召开涉破产企业劳动争议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上,三方共同签署《破产企业劳动争议处置衔接会商纪要》,这是全国首份关于建立破产企业劳动争议处置衔接机制的文件,有助于高效化解涉破产企业劳动争议,节约司法行政资源,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在劳动仲裁活动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但劳动者对此并不知情,仍按常规程序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这将导致劳动者错失债权申报期。

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维护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的深入推进,与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沟通,三方围绕破产案件审理与劳动争议仲裁相关程序衔接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

按照《纪要》,针对申请仲裁后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形,由人社部门先行中止仲裁,待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后恢复仲裁程序;针对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申请仲裁的情形,则引导当事人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区人社局在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作出仲裁裁决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企业破产信息,及时通知区法院或管理人,法院也通过联席制度每周向区人社局通报企业涉破信息。

《纪要》同时强调,要加强欠薪案件审查力度,区人社局对无实质性对抗及调解协议的达成异常容易等存在虚假仲裁迹象的案件,应当加强审查,主动依职权调查,慎重调解,防止当事人恶意串通利用劳动仲裁程序谋取不正当利益;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对区法院、区劳动仲裁委办理破产企业劳动争议案件行使法律监督,督促规范运行。

吴江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纪要》的签署,明确了涉破产企业劳动争议处置衔接的规范流程,是三方就破产企业劳动争议处置的一次新探索,成功开启了涉破企业职工维权新篇章,切实减轻劳动者维权诉累。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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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7月6日